从佛教看养生★
“有病无需医治,让身体自己康复。”这是某个网络视频上看到有位法师在传教佛法时说过的其中一句话。
有病找医生,这是常人的普遍看法。而这位法师则提出“用病无需医治,让身体自己康复。”这种观点看起来不合常理,甚至有歪门邪说的成分。或许这位法师所说的话,并不真的代表有病就一定不要治疗了,否则,佛教里怎么会有医师佛呢?这同佛教真正理念可能相矛盾。也许他的这句话未向我们这类不了解佛法的人解释清楚,容易形成一种错觉,因此,这句话不能代表是佛教的宗旨。但这句话是否有点道理呢?我们应从佛教的角度来分析。
佛教提倡人要修心养性,不要有过多的欲望。这种理念是从自然和谐的规律中慢慢形成的。
本来人的生存所需的基本物质条件,是比较容易实现的。尤其是在和平年代及科技水平发达的今天,从健康的角度来说,人活到最后一天生存所需的物质财富用得了多少呢?难道真的要几十万,上百万,甚至超千万的财富才能过好生活吗?那不一定。如今,在经济腾飞的发展过程中,许多人感觉到:物欲的增长并没有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,也就是说物欲的增长并不一定与快乐成正比。人的欲望过度膨胀,误导人们盲目追求,盲目发展。因此,人们普遍感觉压力大了,缺乏合理的体育锻炼及休息,还有那不科学的饮食习惯等等,都违背了人类生存的基本规律,其结果导致了体内机能的失衡,出现种种疾病;生存环境的污染,温室效应的增加,包括现代化的住宅及办公场所普遍存在的有害装饰材料的使用,现代各类电器的辐射等等,都是现代病发生的根源。人类追求如此的生存方式,生活在种种污染的环境下,不病才怪呢。当今的不少人,包括有钱的名人,像牛玉儒、郑培民、“林妹妹”、梅艳芳、付彪等等,这些英年早逝的现象不值得我们去反思吗?人类追求幸福生活不应以毫无意义的牺牲生命为代价,那是不值得的。
如果人的欲望多,人的缺点也容易多。自私、嫉妒、抱怨、甚至报复等等之类的不良思想及情绪,当然无法平衡人的心身,最终容易引发各种疾病,这是违背了人的内心和谐的结果,与佛法是相悖的。
佛教认为,世间的一切事情皆有因也有果,即人们所说的:“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”。这种因果报应是否真有上帝在支配,那也未必如此,只是内心世界协调发展是一种自然的规律,如果违背了这个规律自然就会得到惩罚,如同人类破坏生态环境自然也会遭受大自然的惩罚的道理一样。如果正义始终无法惩罚邪恶,世界恐怕不能成为世界了,人类的发展自然会形成一种诸如法律体系等规则来惩治邪恶。因此,恶人得到惩罚也是因果报应的一个结果。即使一个人做了什么坏事而逍遥法外,但是,有意或无意做过的坏事,多少会有阴影潜入到内心,从而影响到体内机能的紊乱,导致疾病的产生,这也是因果关系的报应。这种现象,似乎表明了,人从出生一开始,就已注入了是非观念的意识,这种潜意识就是自我惩罚的刑具。正因为如此,才会有“鸟之将死,其鸣也哀”,“人之将死,其言也善”的现象。如果一个善良的人,始终保持着一颗平常的心态,即使偶尔生病了,不去求医,也能自我康复,那是内心正气终归战胜邪气的结果,这种现象在现实中还真不少呢。当然,如果思想境界不高,生活压力大及生活环境等因素无法平衡内心机能,有了疾病,自身体质无法战胜病魔时,还是需要治疗的。比如归依佛门的也未必人人体内机能都能平衡,总有某方面的原因引发体内机能失衡而导致疾病的发生。况且诸如骨折之类的疾病首先需治疗才有自愈的可能,所以佛教也有医师佛了。但相对来说,出家人还是比俗人少生病,还不要说他们只吃素呢,为什么会这样?应该来说佛教的修心养性还是起到作用的。
佛教认为人有生死轮回。从人的寿命来看,若是人的寿命到了,即使没疾病,或有病求医也好,不求医也好,终归一生中要去的地方还是要去的,只不过,有的人先走了一步,有的人后走一步而已。活着的人,也无须为先走一步的人过度悲伤。正如庄子所说的:“生与死只不过是一个形态的变化而已”。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变成一个躯壳在这个世界上穿越一回,然后到另一个世界又不知道会变成什么?也许到另一个世界未必是一件坏事,但人总归是要去的。庄子说:“活着的人不要怕死,但也不要去找死”。对生与死能用一个平常心态看待,我们任何时候都会活得洒脱。佛教的智慧就是洞悉自己,洞悉他人,普度众生,让人类过得更洒脱。对先走一步的亲人及值得怀念的先人,能记忆在心中就行了,像古今中外不少伟人永远留在人们心中的道理一样。
如果人能减少不必要的欲望,做到修心养性,懂得简单生活就是福的道理,具备了一颗平常的心,善对身边的人和事,用一种积极的心态面对人生,生活有规律,那么,人的体内一切机能都能保持平衡状态,人的免疫力自然就会旺盛,就可以抵制外来邪气及细菌的入侵。人的内心和谐,疾病自然也就远离身体。即使得了诸如感冒发烧之类的疾病,也有助于提高自身免疫力,况且,小孩偶尔发烧一般是骨头生长的原因,这也是人体自我调节的规律,那么,这种人有了疾病又何必求医吃药呢,吃药还有副作用呢。
因此,“有病无需医治,让身体自己康复。”这句话,从某方面来说,这种观点相对还是正确的。
2007年6月15日 罗书法于广州 罗书法的博客